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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业主发声:不认识打假人 150碗熟肉打假者疑向法院提供假地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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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,法院判其退赔5万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。4月23日,江北区某小区业主张娟(化名)反映,判决书上原告的地址系她家的地址,而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所谓的职业打假人邵某,也没有任何亲戚、朋友和他有关系。事件曝光后,已经对自己和朋友的生活造成困扰。

150碗熟肉打假者疑向法院提供假地址,真实业主发声:不认识打假人

“邻居、朋友很多都来问我。”23日下午,有媒体联系到张女士,她表示“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”事件判决书上索赔者邵某的地址为重庆江北区某小区E1-11层的住宅,就是自己家。事件之初,她还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,但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来询问她地址的问题,她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。

和张女士详细核对了地址的信息,她肯定这的确是自己所拥有的房产,并表示,该房屋系自己居住,并没有任何销售、租赁的行为。随后,她出示了一份不动产权证的照片,上面的确标注该证系该小区1幢11-1的房产证。同时,她也出示了一份4月15日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的收据,收据上显示的房产楼栋和房号也与网传索赔者的地址一致。

在此案的二审判决书上,标注的被上诉人(此案中的打假者)现居住地也是该处地址。被告王女士表示,当时熟肉发货的时候,对方给的收货地址是合川区某某酒店,并不是江北区的住宅,至于这个地址为什么会出现在判决书上,她并不知情。

张女士称,自己是土生土长的重庆本地人,根本不认识邵某,为了核实清楚,她还特意向母亲进行了核实,自己家并没有黑龙江省的亲戚或朋友(邵某户籍地显示为黑龙江省)。这几天她不断地跑到发布相关信息的微博下面去留言,阐明自己是该地址房产的业主,且并不认识所谓的职业打假人,但网上信息太多,根本回不过来。

但律师表示,该地址对案情的审理影响不大,但原告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证据,如果提供了虚假的信息和证据,法院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,包括拘留、罚款、训诫等。